2018年3月12日,市住建委通知:
各区县(市)住建部门和企业在做好迎检工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自查自纠期间加强对所有分包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劳务企业等)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的检查。
2.通知企业按照民工工资台账参考资料(已上传至群共享)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如对台账资料要求不明确的,可组织企业到市住建委审批处学习样板资料。
3.各地住建部门必须在动员会后两天内,集中组织企业开展台账资料的互查互纠,确保每个在建项目民工工资台账符合国考要求。
4.在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
5.做好现场管理和务工人员的“无欠薪”宣传工作,确保在场务工人员清楚自己受雇于哪一家单位、是否按月足额拿到工资而非生活费、被侵权后如何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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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uploadfile/kindeditor/file/20180313/20180313094567526752.rar
附件3:/uploadfile/kindeditor/file/20180313/20180313094670827082.pdf
附件4:/uploadfile/kindeditor/file/20180314/20180314144335473547.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