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慈溪市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慈住建〔2020〕75号)的文件精神及宁波市建协[2020]24号、市建培[2020]03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部分从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的面授培训的通知,市住建局已授权我协会组织开展本市及外地进甬建筑施工企业的部分从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的培训工作,现将本项培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安﹝2020﹞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各企业上报宁波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人员信息表(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二)。
二、培训方式、内容和学时
本次“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培训”由面授和线上两种培训方式构成,其学习课时可与取证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的学习课时互认。
(一)面授培训:
即由协会组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其培训讲授的主要内容是: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企业主体安全生产法律义务和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治理措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检查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高处坠落、中毒窒息、基坑坍塌等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等。
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培训对象的面授培训分别为8学时(1天)和16学时(2天)。
(二)线上培训:
统一采用市住建局委托开发的“全市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平台(宁波市建安工技室,网址:http://nb.gongjishi.com ),由各参训对象在2020年10月底之前自主登录该系统平台,免费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
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培训对象的线上培训分别为16学时和32学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拟自8月15日开始,至10月31日完成。面授的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授培训费用和缴费办法
(一)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面授培训:按参训人员200元/人(含资料费和中餐费)收取;
(二)警示教育面授培训:按参训人员500元/人(含资料费和中餐费)收取;
(三)请各参训人员的公司在8月21日之前将培训费直接汇至“宁波市建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的账户,并提供汇款单照片、公司全称和公司税号(附件三发送到cxsjzyxh@163.com);发票则在报到时凭汇款单领取。
用户名:宁波市建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开户行:浙江宁波工行兴宁支行
账 号:3901120419000137738
联系人:唐会计 联系电话:0574-87326182。
五、其它事宜
(一)防疫措施
1、参训人员近期如有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需主动请假,改报后续培训批次;如故意隐瞒疫情致人感染隔离等,按规定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请参训人员自觉佩戴口罩、出示甬行码的绿色健康码,并携带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四参训人员健康申报表),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培训场所;
3、培训场所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消毒,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二)文明参训要求
1、参训人员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培训管理人员的安排,爱护培训场所的一切设施;
2、鉴于本次培训活动租借院校或宾馆的会场,因此,参训人员进入培训场所后,要保持安静和卫生,不要大声喧哗;
3、为了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参训人员进入培训场所后,除课间可在指定的区域内吸烟外,严禁室内吸烟,并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三)其它未尽事宜,则在参训通知或在培训授课前进行补充。
联系人:岑央、吴可霞、任艳艳
联系电话:0574-63034641
附件:
一、慈住建〔2020〕75号;
二、慈溪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分期分批参训名册;
三、开增值税汇总表;
四、参训人员健康申报表;
附件下载:/uploadfile/kindeditor/file/20200818/20200818102284988498.zip
慈溪市建筑业协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