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度到期的“三类人员”合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现就2018年 12月31日前到期的“三类人员”合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三类人员”。
二、培训内容
建筑起重机械典型事故分析和对策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三、培训组织
(一)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宁波市建委培训中心安排,统一师资、统一教材、统一学时、统一公示培训合格人员信息。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随带资料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附表1,加盖企业公章,A、B、C类证书依次按顺序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按附表准确、如实填写,并在报名前把EXCEL电子表格发送到cxsjzyxh@163.com);
(四)培训时间待定
(五)收费标准和缴款方式
1、收费标准:200元/人。
2、缴费方式:采取银行汇款的方式,将款汇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账户。(汇款时务必注明:汇款人的单位全称及款项内容“三类人员延期”)
户名(请填写全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
汇款账号:39153001040000070
开户银行:农行兴宁支行
备注:各单位报名时请随带汇款单或回执单(原件或复印件),以便以后开具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填写附件2)。1、各企业经办人请及时做好本单位“三类人员”报名工作,将《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慈溪市建筑业协会邮箱cxsjzyxh@163.com,个人相关信息按附表准确、如实填写。
四、其他
1、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三类人员”延期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真有序组织、按时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期间考勤及课堂纪律要求,认真学习。培训期间上课、考试缺席,违反规定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作不合格处理。
2、从2018年4月起,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一律停止发放。培训合格人员信息,将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五、联系人和咨询电话
沈立波、吴可霞:电话:63034641。
附件一: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
/uploadfile/kindeditor/file/20180403/20180403154681568156.xls
附件二:开增值税发票汇总表
/uploadfile/kindeditor/file/20180403/20180403154773547354.xlsx
慈溪市建筑业协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