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住建〔2019〕1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行业党建工作开展“
红色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局属相关科室,市质(安)监站,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行业党建工作开展“红色工地”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建建发〔2018〕20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关于加强建筑行业党建工作开展“红色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