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报资料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此批次证书于 5月12日携带:
1、三类人员合格证书(原件)对应一寸照片一张(白底彩色,背面写上单位、姓名)黏贴见(附件1);
2、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复印件);
3、《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延期汇总表》(附件2);
报宁波市建委培训中心继续教育科,今后每批次延期只接收一次证书原件及资料上报(不受理企业、个人单独申报延期材料),尤其此批证书全市人数最多,时间紧急,望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不要遗漏。
报送地点:宁波市建委培训中心二楼继续教育科2005室(江东甬港南路211号)咨询电话:83853585
二、证书延期期间招投标证明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各批次证书延期期间企业需要招投标证明,请统一使用(附件3)模式。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
2014.4.14